重点摘要
职业卫生监管职责是这次机构改革中央赋予卫生健康部门新的职责。为履行好此项职责,我委成立了职业健康司,负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的管理工作;监督局负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的执法工作。各地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做好职责承接工作。尽快形成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监管体系。目前看,职业病防治形势严峻,任务艰巨。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要明确以下工作思路:
首先,抓重点,带动全面。职业病有100多种,重大的职业危害,一是尘肺、二是化学性中毒、三是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这三类职业病直接危害到职工生命安全,要结合实际,抓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第二,实行分级分类监督。要根据职业病危害风险和企业信用风险程度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督执法措施,提高监督执法效能。第三,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要充分调整、利用好现有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防治院所、卫生监督机构的力量,形成合力来开展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
2019年重点工作:
一要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职业卫生工作。加强与原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工作的有效衔接,杜绝出现工作断档、责任缺位的现象。近期,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和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职业卫生工作的通知》,大家可以学习借鉴。
二要加强职业卫生执法队伍建设。机构改革完成后,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要尽快调整到位,加强培训,尽快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起来。
三要规范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明确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执法职责任务、监督执法内容。
四要按照《尘肺病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安排,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执法活动。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奋力开创卫生监督工作新局面
--在2019年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李斌
(2019年1月22日上午)
同志们:
这次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主要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2019年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议要求,总结工作,分析形势,理清思路,部署2019年重点工作,动员全国卫生监督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推动卫生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做出新贡献。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砥砺奋进,2018年卫生监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卫生健康事业立足新起点、开创新局面的重要一年。全国卫生监督系统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委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依法履职尽责,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严惩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共监督检查446万户次,查处违法案件20万件,罚款4.5亿元,有力保障了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安全,切实维护了群众健康权益。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一是出台指导意见,全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初步建立。经过不懈努力,2018年7月国办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63号文),这是深化医改五项基本制度之一,文件的出台为建立完善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实现医疗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保障,为加强综合监管制度建设、体系建设、队伍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委党组高度重视63号文贯彻落实工作,紧紧围绕建立综合协调和督察两个机制,成立了由马晓伟主任为组长的委内综合监管领导小组和部委联络员制度,协调推进综合监管工作。我们紧紧围绕分工抓落实,明确由监督牵头,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各地按照63号文部署,积极推进工作。湖北省以问题为导向,以信息化、智能化为支撑,拧紧行业监管责任链条,强化综合监管体制机制。四川省利用信息化手段,构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综合监管机制,实现全程、动态、精准信息化监管。天津、安徽和福建等地率先出台实施方案。
二是创新综合监管手段,推进医疗卫生信用体系建设。
联合发改委等27部门印发《对严重危害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对倒卖医院号源、杀医伤医等破坏扰乱正常诊疗秩序的涉医违法犯罪活动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医疗卫生领域的信用监管迈上实质应用新台阶。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已采集信用信息1950万条,对严重失信行为人再次申请医疗机构法人注册和医师注册进行限制,实施联合惩戒。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对我委在信用平台建设、参与多部门联合惩戒、开展无证行医和非法医疗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等方面工作给予高度肯定。
三是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我委从2016年起就开始在卫生监督系统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召开现场会,制定印发《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规范》,得到原国务院法制办的高度肯定。江苏、河北、深圳等地方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与日常监督执法工作相结合,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二)聚焦突出问题,强化医疗行业专项整治。
一是针对社会关注的非法医疗美容问题,我委联合公安等7部门开展为期一年的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全国卫生健康部门共检查医疗机构4万余家,对1400余家机构责令改正,责令31家停业整顿,查处违法违规案件800余件,对28家机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疗科目;检查生活美容等其他机构7.6万家,查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案件2772件,移送司法部门涉嫌犯罪案件8件。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涉医刑事案件、涉药品安全案件1219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899人,捣毁制售假药黑窝点728个,总涉案金额7亿元。全国共受理投诉举报4600余件,投诉人对办理情况满意率为98.8%。浙江、河北、江苏等地高度重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二是联合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印发《关于严禁非法使用超声诊断仪开展“胎儿摄影”活动的通知》,严厉整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行为。三是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督查督办医疗机构特别是民营医疗机构重大违法案件,依法组织查处深圳惠爱门诊部欺诈医疗,长春和美妇科医院、唐山现代医院虚假宣传、“术中加价”以及权健肿瘤医院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实施精准监督,提升传染病防治监督效能。
各地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督和消毒产品监管职责,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提升监管效能。一是在全国推广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根据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特点和风险程度,有针对性的实施监督,全面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2018年完成对8.1万家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评价。同时,在辽宁、江苏等7省(市)启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强化对高风险消毒产品的监管,目前已完成291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评价工作。二是组织开展以预防接种、医疗废物处置、疫情报告和消毒隔离为主要内容的传染病防治国家监督抽检,2018年全国抽查医疗卫生机构6万余家,查处违法案件2661件。开展针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消毒产品的消毒产品国家监督抽查,抽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1234家,抽查产品2605件。春节期间开展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消毒产品经营单位4.11万家,抽查消毒产品12.41万件,查处案件2413件。三是探索“互联网+”监管,印发《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信息数据集》,建立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规范信息服务,促进社会监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四)服务社会民生,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是党的十九大对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出的新时代要求。公共卫生监督立足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一是针对儿童青少年近视严峻形势和学校结核病疫情多发问题,部署对学校采光、照明及传染病防控措施开展重点抽查,督促学校落实有关标准和要求。二是针对媒体曝光的五星酒店客房清扫卫生乱象,组织开展核查,依法立案查处违法行为,与文化和旅游部门联合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专项整治,最近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强化管理措施,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公共场所经营者卫生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对城市水厂和农村规模以上水厂实行监督检查全覆盖,推进落实农村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加强评估监测,提高农村基层饮用水卫生监督能力。2018年全国农村集中式供水安全巡查乡镇覆盖率达到98%,提前实现“十三五”相关规划目标。四是认真履行大型活动卫生保障职责,完成青岛上合组织峰会、北京中非论坛峰会、上海进博会等国家大型活动的卫生监督保障任务。五是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向社会公示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检查情况,向教育、供水等部门通报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情况,形成监管合力。
(五)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群众获得感。
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在全国推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方便办证,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难题。进一步优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准入服务,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印发《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规定》,简化审批流程,规范中介服务,清理证明事项。组织开展公共场所、供水单位、涉水产品、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许可评估论证,提出下一步审批事项调整建议。积极落实“最多跑一次”等改革要求,取消公共场所新改扩建项目的选址和设计审查及竣工卫生验收。与生态环境部沟通,协调统一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监管尺度,减轻医疗机构负担。
经过近两年的不断完善,国家监督抽查实现“双随机”两个全覆盖,即覆盖全国31个省份,覆盖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监督领域的全部11个专业。2018年共抽查30.8万家被监督单位,抽查比例从2017年的6.2%提高到2018年的10%,对9.4万家不合格单位依法进行处理。案件查处较多的省份是浙江、广东和河北。通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执法工作更加公平公正,有效减轻了被监督单位负担,监督执法水平得到提升。马晓伟主任指示,要巩固成绩,总经验,扎实深入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建章立制,完善机制,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健康卫士”形象。
一年来,全国卫生监督系统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将廉政教育列入业务培训内容,增强廉洁从政自觉性,巩固和扩大惩防体系建设成果。推进监督执法资源整合,着力提升基层监督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监督机构持续发展能力,山东省积极开展综合监督示范区建设,广西在基层监督队伍建设、监督经费投入方面成效显著。河南省加强卫生监督文化建设,培育具有行政执法特点和卫生行业特色的监督文化,弘扬执法为民、护卫健康的主旋律,拍摄的卫生监督微电影《门神》荣获第三届全国卫生健康微电影节“最具传播影响力奖”,大大增强了卫生监督队伍的职业自信和发展自信。
过去的一年,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新方针,改革创新,奋发有为,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在此,我代表国家卫生健康委向各级领导、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国卫生监督展战线的同仁表示诚挚的问候!
我们也必需清醒地看到,当前综合监管的理念还未牢固树立,传统的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监管还有不少短板,新增的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也面临挑战,基层监督机构的专业水平、队伍建设、装备情况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必须增强责任意识,拿出切实措施,下大力气解决这些问题。
二、认清形势,准确把握医疗卫生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作出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等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将维护人民健康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开启了全民健康新时代。到2020年,我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的健康程度决定着小康社会的成色和质量。本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健康”第一次出现在国家部委名称中,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人民健康的高度关注和责任担当。这些重要部署要求,成为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最直接最具体的指导方针,必须深钻细研、认真贯彻。
我们要认识到,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是实现健康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的客观要求。健康是人类共同的追求,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之一。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是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是实现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体现,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健康和医疗卫生水平快速提升。我们推动深化医改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紧扣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立柱架梁任务,着力抓顶层设计,多次提请中央深改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重大医改事项,推动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为医改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了让老百姓获得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果,我们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努力提升群众获得感。通过深化医改,打破阻碍医疗卫生资源公平分配的体制机制,缩小城乡、地区以及不同人群在健康保障、服务提供等方面的差距,对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重要作用。
我们要认识到,对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现阶段医疗卫生服务还有差距。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个重大判断同样适用于卫生与健康领域。我们要看到,质量体现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就是对质量的需要。进入新时代,人们更加关注健康,不仅要求看得上病、看得好病,更希望少得病、不得病,必然带来层次更高、覆盖范围更广、更加多样化、差异化的健康服务需求。医疗卫生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容不得半点闪失和马虎。“无病早预防、有病早治疗”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注、最迫切、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人民群众往往是通过看病就医的体验,认识评价医疗卫生工作、评判医改效果。从我们自身来看,工作中还有不少短板弱项,服务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群众还有不满意的地方。同时,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技术、新业态、新挑战对制度创新、治理方式创新也提出更多新要求。我们要将群众的期望化作发展的动力,要更加深入地研究工作面临的新挑战,全面分析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找准工作定位,拿出切实措施,加快推进解决。
我们要认识到,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是推进医疗卫生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抓好综合监管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明确提出的要求,他指出:“要抓好综合监管制度。要构建综合监管体系,健全医药法律法规和标准,推动监管重心转向全行业监管,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堵塞漏洞、消除隐患。要加强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对营利性医疗机构也要加强对盈利率的管控。要引导和规范医药卫生机构建立内审制度。”李克强总理明确要求深化卫生与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监管和服务,尽快建立综合监管制度。综合监管制度是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之一,是完善落实其他4项制度的基础和保障。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深化医改的新形势下,建立高效规范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是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医疗卫生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这些年的实践证明,医疗卫生行业监管工作如果光靠一个部门、一支队伍是做不好的,需要更多、更广泛的力量参与进来。近几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地下试管婴儿、魏则西事件、非法医疗美容、民营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乱象等事件,多是由媒体曝光,凸显政府监管不到位,倒逼我们对现有的监管方式、监管机制进行改革完善。加强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就是要用改革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破除束缚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矛盾,破除思维定势、工作惯性和路径依赖,结合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创造性地推动工作,促进实现综合监管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施综合监管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我们要紧紧围绕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部署要求,把贯彻落实好《关于改革和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作为一个重大的政治任务保质保量完成。从现在到2020年,集中力量抓好综合监管,加强组织领导,针对综合监管面临的问题挑战,改革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切实提高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
卫生监督事业改革发展到今天,处在一个重要的关键时期。我们国家正处于发展初期阶段,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中央提出“四个全面”作为战略布局来推进,建设法治国家我们还有一段路要走,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建设还需要一段时间来完善,卫生监督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一是监督任务繁重,基层力量薄弱。特别是机构改革后,监督任务将成几倍增长,人力不足的问题更加凸显。二是监督模式单一,技术手段滞后,缺乏信息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非现场监督检查技术,监督检查深度强度不够、效率不高。三是卫生法律法规与社会治理需要不适应,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以及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缺乏明确规范要求。我们要增强历史自觉,主动把卫生监督事业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国家整体发展战略和国家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紧密联系,有机衔接起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四个自信”,深刻理解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丰富内涵,将思想统一到国家的统一部署上来。振奋精神、统筹谋划,恪尽职守、积极作为,依据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惩处违法行为,牢牢肩负起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职责,为促进医疗卫生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理清思路,扎实完成好2019年各项工作
今年,我们将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至关重要。全国卫生监督系统要以更加积极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立足新起点,推动事业更有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卫生与健康领域的行动指南,科学认识和把握卫生监督在卫生与健康全局工作中的方位,全面推动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强和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提升综合监督能力,促进监督工作更加均衡充分发展,推进依法行政,维护人民健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要重点把握以下四点:
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党的十九大指出“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卫生监督工作要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要依据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惩处违法行为,牢牢肩负起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职责,要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作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个宗旨的意识是我们要始终强调的。
二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目标导向,就是要找准新形势下监督工作定位,要紧紧围绕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的决策部署,以促进目标的实现为出发点,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实施措施,使监督工作紧紧围绕目标的实现来开展。坚持问题导向,就是要牢牢把握工作的着力点。我们的工作都是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循环过程中得以逐步完善、不断提高的。要把解决问题作为前进的动力,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切实在解决问题中提高效能。
三要切实实现四个转变。一是实现职责的转变,由原来简单的管医疗机构变成全行业综合监管。二是实现职责范围的转变,从事前监管变成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特别是审批职责下放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任务越来越重。三是实现监管方式的转变,从单向监管变成综合协同监管。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是一个牵涉到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只有把各方面工作统筹起来,把各方面力量整合起来,综合监管工作才能切实得到加强。四是实现监管手段的转变,由原来我们习惯的行政手段向利用行政、法律、经济、信息等综合手段转变。这四个转变是国办63号文中确定的基本原则,要通过建立完善综合监管各项制度机制,真正把四个转变体现在工作中。
四要提升监管效果、服务效果。对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危害群众健康突出问题,要严厉打击,形成高压态势和震慑吓阻效果,维护群众健康权益。对社会和媒体普遍关注、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卫生与健康问题还不确定的新行业、新业态、新事物,组织开展重点调研,全面掌握情况,研究完善措施,实施审慎监管,服务经济发展。对社会需求大、可以通过规范管理控制卫生与健康危害风险的服务和产品,要在严厉整治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联合相关方面,及时制定出台综合监管措施,引导依法执业、依法经营,为社会提供更好服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2019年是监督执法落实年,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围绕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按照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议部署,将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到年度工作全过程、各环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深化医改任务,全力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实施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要建立工作平台,部委间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为支撑,委内以综合监管领导小组为平台,全面落实综合监管各项任务。要优化机制,构建运转有效的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综合监管的协调、指导和医疗卫生服务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进一步形成监管工作合力。要强化督察,发挥综合协调和综合督察作用,将综合监管融入医疗卫生各项工作中,建立督察制度,完善督察指标体系,纳入各地党委和政府考核内容,确保任务落实。要以问题为导向,确定好督察内容,把督察时间安排好,督察结果使用好。要建设完善医疗卫生信用体系,作为创新综合监管手段的一个有效方式。同时,还要抓紧研究出台监督举报制度、联合惩戒制度,充分利用和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通过建立完善一系列制度,真正把综合监管的作用发挥好。
(二)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医疗服务监督。
医疗卫生行业是一个极其特殊而重要的行业,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必须实行严格监管。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以民营医院为重点,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严肃查处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和信息的行为,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开展儿童近视康复治疗市场乱象整治,切实加强市场监管,打击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儿童近视矫正工作,维护儿童青少年健康权益。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制度,规范自查要求,促进医疗机构从“要我依法执业”到“我要依法执业”转变。开展信用监管,做好医疗服务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拟定“非法行医黑名单”,对无证行医、虚假宣传等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推动建立医疗服务社会监督机制,探索医疗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拓宽公众参与监督的渠道。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评价,扬优抑劣,行业内加强自律,为医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三)落实 “放管服”改革要求,统筹做好公共卫生监督工作。
公共卫生监督涉及学校、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联系紧密。学校卫生监督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查工作。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方面,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工作,做好审批和监管的有效衔接,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针对当前部分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强化监管措施,建立卫生自查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开展专项整治和飞行检查,对重点地区加强督查。今年要对宾馆实行全覆盖检查,强化问题整改,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向相关部门通报。饮用水卫生监督方面,巩固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成果,进一步完善与住房城乡建设、水利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加强信息通报,促进发挥相关方面职能作用,切实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
(四)创新监管方式,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力度。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与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等级评审、校验、绩效评价等工作相衔接。二是做好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清理、整顿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落实监管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一查到底,做到查处到位、整改措施到位。三是为规范抗抑菌制剂生产,防止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研究制订抗(抑)菌制剂有效成分清单。建立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监管模式,提高消毒产品监管水平。
(五)夯实基础,稳步推进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职业卫生监管职责是这次机构改革中央赋予卫生健康部门新的职责。为履行好此项职责,我委成立了职业健康司,负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的管理工作;监督局负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的执法工作。各地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做好职责承接工作。尽快形成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监管体系。目前看,职业病防治形势严峻,任务艰巨。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要明确以下工作思路:首先,抓重点,带动全面。职业病有100多种,重大的职业危害,一是尘肺、二是化学性中毒、三是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这三类职业病直接危害到职工生命安全,要结合实际,抓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第二,实行分级分类监督。要根据职业病危害风险和企业信用风险程度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督执法措施,提高监督执法效能。第三,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要充分调整、利用好现有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防治院所、卫生监督机构的力量,形成合力来开展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2019年重点工作:一要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职业卫生工作。加强与原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工作的有效衔接,杜绝出现工作断档、责任缺位的现象。近期,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和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职业卫生工作的通知》,大家可以学习借鉴。二要加强职业卫生执法队伍建设。机构改革完成后,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要尽快调整到位,加强培训,尽快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起来。三要规范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明确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执法职责任务、监督执法内容。四要按照《尘肺病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安排,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执法活动。
(六)加大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力度。
推行随机抽查,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大改革,必须积极推进、认真落实。2019年要进一步加大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力度,一是扩大随机抽查比例,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内容要以问题为导向,抽查比例要有所差别,问题多的抽查比例要适当提高,总体抽查比例达到被监督单位总数的12% 。二是进一步提升“双随机”抽查成效,加强对监督检查情况的社会公开力度,推动将抽查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及时进行通报、协查,加大对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力度,提高监管时效性,增强群众获得感。
(七)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提升监督体系能力建设。
监督体系建设是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持续提升与改进,这也是更好履行监督职责的要求。加强监督体系能力建设,关键从规范化建设入手,研究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执法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建设问题,引导促进监督机构和队伍有效发展。一是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针对基层比较突出的不利于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问题,从硬件到软件、从管理到制度等方面提出规范建设要求,达到“设置科学、功能完善,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保障有力、运行高效”的标准,整体提升监督机构建设水平。二是修订《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原卫生部39号令),明确省、地市和县级监督机构的设置和工作职责,加强队伍管理,对追责免责作出规定,建立监督执法人员职位分级管理制度,解决当前基层待遇偏低的问题,把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好、保护好。三是制订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针对当前监督员不足、能力不强的实际,提出3-5年的监督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坚持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相结合、中长期与短期相结合,不断创新培训形式,强化培训效果,为卫生监督事业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四是推进“三项制度”落实,以案例评查为抓手,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督促地方将执法办案作为监督机构主责主业。
(八)扎实有效加强党建,形成勇于担当的工作风尚。
一要抓党建,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切实加强监督系统党的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制度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二要抓作风建设,要锤炼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一抓到底的工作作风,以及担当为民的工作作风。三要抓工作落实,要把情况搞清、问题找准、整改到位,保证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有效落实。要时时处处以维护人民健康为最高使命,只要对人民健康有利的事情,法律规定、职责明确的,要依法依规做好,强化执法办案;没有法律或规定模糊的,要在做好职责本份工作前提下,会同或配合相关部门不遗余力地做好。四要抓责任追究,坚持失职追责、履职免责的原则,对不履职的要依法追究,努力打造出作风过硬、能打胜仗的监督队伍。
同志们,十九大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强烈的责任担当和更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监督事业改革发展开创新局面,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