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化工行业废盐环境管理指南》等7个指南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按照《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等7个指南。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31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张龙、丁鹤,电话:(010)65645786、65645768,传真:(010)65645745,邮箱:hwmd@mee.gov.cn,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邮编:100006
附件:化工行业废盐环境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
附件:《化工行业废盐环境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来源:化工邦